洛阳正大农牧有限公司嵩县原种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洛阳正大农牧有限公司)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河南松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洛阳正大农牧有限公司嵩县原种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单位编制完成《洛阳正大农牧有限公司嵩县原种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我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对此进行公示,如下:
一、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g4DaucFkXE_vpq02ewdRQ
提取码:6qzw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查阅纸制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总
联系方式:15890855050
环评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803799588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重点为本项目的评价范围,其次为评价范围之外的公众,主要包括:洛阳市嵩县德亭镇相关组织及普通公众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上。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四、公示时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限(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9日。
洛阳正大农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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