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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雷门沟钼矿井泉沟排土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23-03-21 14:17:42 访问量:352 类型:公众参与公示

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雷门沟钼矿井泉沟排土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雷门沟钼矿井泉沟排土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雷门沟钼矿井泉沟排土场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性质为新建,新建井泉沟排土场,井泉沟排土场项目建成后用于堆存雷门沟钼矿采区露天矿山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剥离废土石。新建井泉沟排土场分台阶堆放,最低排放标高660m,排土场顶标高为748m,总堆高88m。作业台阶高度14-60m,作业台阶坡比1:1.5。设置748m734m720m平台,平台高度14m,宽度6m720至沟底设置一个高边坡,边坡高度60m,排土场总高度88m,设计堆放容积105万立方米。排土场西侧设置截水沟,上游设置拦水坝,内部设置排水涵洞,下游设置拦渣坝。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过程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过程扬尘主要为施工场地清理扬尘,施工建筑材料堆放扬尘,施工场地裸露产生的扬尘,开挖土石方临时堆存产生的扬尘,施工材料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等。施工过程扬尘会造成局部地段降尘量增加,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污染物大多为无组织排放,难以定量,这种污染是局部的,短期的,工程完成之后这种影响就会消失。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难以定量。项目施工期工程量不大,施工车辆较少,施工车辆排放废气较少。

为了减轻环境空气污染程度,缩小影响范围,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嵩县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嵩环委〔20223号)的要求。

(2)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人员从雷门沟矿区调剂,生活、住宿依托雷门沟矿区,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包括离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水泥构件养护排水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石油类、SS等。

评价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15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除去其中的泥砂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工序、运输车辆和设备冲洗,不外排。

施工期废水均进行了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施工噪声

项目拟建排土场建设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为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噪声源强在7385dB(A)

为避免和尽可能减轻项目施工期间噪声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干扰,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配备无线通话指挥工具。

②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相对固定的强噪声设备尽量避免集中安排,运输车辆要低速、禁鸣,减轻对居民的影响。

③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进行施工,尽量使用成品或半成品建筑材料,仅在白天施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④制定运输计划,将运输任务安排在白天,加强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等,施工车辆运输物料进入施工场地时应禁止鸣笛,尽量放慢车速。

⑤合理安排施工次序、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且必须提前公告附近居民。

项目施工在井泉沟内进行,施工区域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区,无敏感点分布,且夜间不施工。根据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可知,施工过程不会发生施工期噪声超标扰民现象。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因此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施工固废

项目施工人员从雷门沟矿区调剂,生活、住宿依托雷门沟矿区,施工期无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场地清理及基建过程产生的土石方,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

为避免和尽可能减轻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将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分类收集后,石方用于修路、平整场地,土方经收集后存放于雷门沟矿区表土场,用于服务期满后排土场复垦。

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倾倒,需要及时妥善处理,经收集后,能回用的回用于工程施工,不可回用的用于场地或道路平整等。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施工期间土地占用及对植被的破坏;对区域野生动物的干扰;对区域景观环境的破坏;施工过程引起水土流失的影响。施工期生态影响具有暂时性、局部性、可控性、容易水土流失等风险性特点,评价建议采取以下的保护措施:

①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弃土、弃渣的产生量,从源头上减少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施工中挖方、填方同时施工,准备草栅或防尘网等,避免大风、大雨天气作业,预防暴雨冲刷,减少扬尘产生及水土流失。

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加强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施工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运行,避免人为践踏或碾压造成树木、植被等破坏。

③建筑材料堆放时,加盖篷布,以减少降雨冲淋及水土流失量。

④对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边坡防护,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⑤项目施工期采取修建临时排水沟,对雷门沟矿区表土场设置土袋挡墙、覆盖彩条布、种草绿化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水土流失。

⑥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避免生活、施工废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保护野生动物生境;禁止随意倾倒废渣,合理布局高噪声施工设备,降低机械噪声对动物的干扰。

⑦施工单位应加强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及其周围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⑧施工产生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合理处置,禁止乱堆乱放。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在施工各个时段内做好各种防护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施工的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小。因此,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可行。

综上,项目施工期施工内容简单,施工时间有限,总体来看,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排土场内风力扬尘、运输扬尘、卸车扬尘、排土设备尾气,均属于无组织排放,排放点多、分散、量小,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在保证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对尚未形成最终堆积面的区域及时进行压实、洒水抑尘、苫盖,降低风力作用下扬尘。

②机械作业过程中配套使用喷雾降尘设备,卸车前后,洒水抑尘,先在平台固定点卸土,再用推土机沿平台缓慢推下的方式推土,排土场作业面及时洒水,保持废弃土石料的湿度。

③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应增加洒水频次,运输车辆限速限载,车载物料使用篷布遮盖减少道路遗撒,对道路遗撒及时清扫。

④排土设备选用环保设备,加强维修保养,减缓汽车尾气影响。

⑤项目对排土场服务期已满的平台表面进行覆土绿化。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降低排土场扬尘、运输扬尘、卸车扬尘及车辆尾气污染。根据估算模型计算结果可知,排土场下风向TSP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工作人员从雷门沟矿区调剂,生活、住宿依托雷门沟矿区,无新增生活污水。排土场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运营期废水为排土场淋溶水(渗水),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排土场淋溶水(渗水)经场内沟底排渗系统进入排土场下游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雷门沟矿区采矿使用。沉淀池容积可容纳11h淋溶水(渗水)量收集沉淀要求,保证运营期废水不外排。

②排土场四周修筑截水沟,设计将场外雨水由截水沟引至排土场下游排洪渠外排,外排雨水经井泉沟汇入西白鹿沟河。

③排土场内平台设置2%5%的反坡,设置临时截排水沟与排土场外设置的截水沟连接,场内雨水部分径流至平台排水沟、临时截排水沟引至排土场下游排洪渠外排,经井泉沟汇入西白鹿沟河。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排土场可以做到雨污分流,保证运营期废水不外排。排土场正常运行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为推土机、自卸汽车噪声,运输道路布置在拟建排土场北部,与雷门沟矿区相连,拟建排土场200m范围内、废石运输道路沿线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

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控制推土机、自卸汽车行驶速度等措施降低噪声。项目位于井泉沟内,所在地属于山区,居民居住点分布疏散,运营期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山体阻隔、植被吸声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运营期职工从雷门沟矿区调剂,无新增生活垃圾。固体废物为沉淀池的沉淀渣。沉淀渣定期清理后,仍送入排土场堆存,不外排。

5)生态环境

为减少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项目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有:

①拦渣坝及截水沟的边坡应种植植被进行绿化防护,以避免水土流失。对于防护植物可选择一些根系力学强度大、网络性好、对重金属类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进行种植。

②废石运输及排土作业区域在工程建设时,按照先拦后弃的原则,排土场截排洪设施及拦挡坝竣工后,方可排土;拦挡坝与坡脚之间留一定距离的缓冲沉积带,有利于泥沙沉积,减少水土流失。

③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严格控制项目占地范围;对服务期已满的平台立即覆土绿化。

④加强环保管理,避免水体污染,禁止随意倾倒废渣。

⑤排土场服务期满后,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土地复垦,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封场处理,然后进行复垦,恢复排土场植被,排土场周边及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定期由专人负责复垦后生态恢复、生长情况的调查、统计。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雷门沟矿区井泉沟排土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政策及规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有效,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废水、固废能够进行合理处置,环境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排土场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对排土场进行复垦,生态恢复措施合理、可行、有效;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环境管理要求及环境监测计划制定合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刚刚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503490886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联系人:魏工

3)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18623757825                  邮箱:lysyqhb@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

1)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

2)公众对本项目选址是否认可;

3)公众就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和要求;

4)公众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时限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来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发表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反应公众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调查表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yFSF1ouutYPDasBWZQhVg 提取码:9py7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查看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CuJuetZaGiWk79ayxJVDw 提取码:dc58

同时,本信息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张贴发布,并采取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或书面的形式,公众参与调查表由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免费提供。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期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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