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兹将《栾川县长青钨钼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铜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第一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栾川县长青钨钼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铜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赤土店镇赤土店村
建设性质:改建
总投资:5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现有生产车间内安装一套铜回收系统,综合回收铜。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栾川县长青钨钼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洛阳市栾川县赤土店镇郭店村
联系人:张新莹
电话:18317508220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与九都路交叉口东南角中成九都城10幢1单元13层1-1307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0379-62271520 邮箱:lysyqhb@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不限,自2023年10月8日起进行全网公开。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栾川县长青钨钼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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