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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鹰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1-07-06 09:05:32 访问量:480 类型: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河南省鹰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省鹰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洛阳市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北环路北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依现有工程厂房进行扩建,增加鞋用泡沫板生产线2条、废塑料再生生产线2条。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密炼机、硫化剂、分切机、破碎机、热熔挤出机、切粒机等。项目投资:1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鹰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北环路北侧

联系人:董总

联系电话:1383793289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379-62271520

邮箱:lysyqh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或其他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参与对象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gl9OtteqMhXioCNg_lJ8Q,提取码:mbiu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征求意见稿)编制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省鹰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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