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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钼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24-04-12 14:31:19 访问量:274 类型: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钼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钼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

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钼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冷水镇南泥湖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8′56.233″;北纬33°55′15.416″。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矿山分期进行建设,前期以露天开采方式开采赋存较浅的工业钼矿体,在现有露天开采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增加采装设备,增大开采规模。扩建后露天开采规模为50000t/d1650t/a),服务年限18年;露天开采结束后,矿山后期以地下开采方式开采露天境界外的工业钼矿体,地下开采规模为50000t/d1650t/a),服务年限26年。服务期限内露天开采设计利用钼矿石量23208.88万吨,地下开采设计利用钼矿石量40158.80万吨,项目总投资499512.19万元(露天开采+地下开采合计)。扩建完成后采矿能力15000t/d提高至50000t/d,矿石送自有选厂委托其他选厂进行选矿。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来自采区表土及废石剥离开采系统建设及运输道路的平整建设、物料及废石运输等产生的粉尘,施工噪声以及基建期废石等固体废物。

施工期通过采取加强洒水、运输车辆遮盖、车辆冲洗等方式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施工期噪声一般在70~80dBA),项目施工持续时间有限,距离周围环境敏感点较远,因此,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基建期废石全部运往废石场堆放。

综上,项目施工期工程量有限,施工时间有限,总体来看,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露天开采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剥离表土后裸露地表的风蚀扬尘、钻孔产生的粉尘、爆破废气和开采粉尘。

通过采取配套洒水车和雾炮机加强洒水、采取实施凿岩、中深孔爆破,运输车辆遮盖、运输道路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采取破碎设备运行时密闭,输送带封闭,破碎设备进出口及输送带落料转运点设置集气罩配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的措施运营期破碎筛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稳定低于10mg/Nm3,可以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区地面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运输道路定时洒水,可以减小运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总体来看,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减缓措施后,项目废气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是①矿坑涌水;②生活污;③车辆冲洗废水。

矿山开采过程中矿坑涌水汇集于采坑内收集池,通过管道输送至选厂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矿山维修车间冲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矿区冲沟汇入南泥湖沟上游在南泥湖沟上游设置收集设施。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将机修车间废水和经水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活用水全部作为采场用水的补充水,扬至采场高位水池,最终用于矿区洒水抑尘,不外排。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实现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因此,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是①生产设备噪声;②交通运输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隔声减震等措施,以及运输车辆限速限载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源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厂区距离声环境敏感目标较远,总体来看,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生活垃圾,废石全部运往排土场存放,合理处置。矿区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运营期主要生态影响废气、废水、噪声排放对周围动植物的影响以及采矿、废石堆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通过采取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回用,加强厂区绿化,生产区地面硬化,裸露土地种草植树等措施,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有限。

6)环境风险及防范、应急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石场滑坡溃坝等的环境风险,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虽然项目存在事故风险的可能性,但建设单位只要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施工,并认真执行评价所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采取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可使工程风险事故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该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合理;对各类污染物均设计采取完善的治理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可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行中应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建议。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小辉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137907061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联系人:赵工

3)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379-62271520                  邮箱:lysyqhb@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

1)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

2)公众对本项目选址是否认可;

3)公众就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和要求;

4)公众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时限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来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发表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反应公众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调查表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Q0eAlJDoEocLjr6XIDQQA?pwd=4nc6   提取码: 4nc6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查看链接:

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2nM75dsNOjNKjSjmbrjGw?pwd=284c    提取码: 284c

同时,本信息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张贴发布,并采取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或书面的形式,公众参与调查表由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免费提供。

公示时间:2024412-425日,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期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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