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嵩县伊河栾川界至三桥生态修复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
嵩县伊河栾川界至三桥生态修复项目范围为洛阳市嵩县伊河栾川界至县城渠首坝,总长42.393km。本次治理工程任务及规模为:
(1)采砂可采区
根据《洛阳市伊洛河河道采砂规划》中河道采砂区及禁采区的划分,桩号 1+993~8+975、13+500~16+606、19+397~23+885、27+168~27+666、32+490~34+562为规划可采区,河道总长17.146km,本次主要工程以生态修复、河床整治为主。
根据工程所在位置,本次对伊河可采区生态进行修复,采用种植水生植物及地被、灌木等植物手段进行生态治理,总长17.146km;同时对河床按照设计纵坡进行整治,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河床整治长度17.146km,可采区河床整治主要为河道砂石开采及修复,由各个标段负责采砂单位进行。
(2)采砂禁采区
根据《洛阳市伊洛河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起始点,本次工程划分为5段,具体范围及工程措施如下:
县界至旧县上川中湾段(桩号 0+000~1+993)长1.993km,位于嵩县旧县镇西部,此段按照生态修复的要求进行河道综合整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此段河道进行河床整治疏浚,长0.933km。左岸采用格宾防护,长1.993km;同时新建4m宽堤顶路,长1.993km,并对岸坡进行生态修复,总长1.993km。
旧县段(桩号8+975~13+500)长4.525km,位于旧县镇区。此段按照生态绿化修复的要求进行河道综合整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此段河道进行河床整治疏浚,长1.525km。新建堤防1.185km;岸坡采用格宾防护,总长6.394km;河道左岸新建6m宽堤顶路,长1.041km,新建3m宽人行步道,长0.991km。并对河道两岸滩地及岸坡进行生态修复,总长9.05km。
白鹿沟至东湾段(16+606~19+397),长2.791km,位于嵩县任岭村,此段按照生态绿化修复的要求进行河道综合整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此段河道进行河床整治疏浚,长0.791km。左岸采用格宾防护,长2.320km;堤顶设置人行步道,宽3m,总长1.091km。并对河道左岸岸滩地及岸坡进行生态修复,总长2.791km。
老道沟上河至酒店高速桥段(桩号桩号23+885~27+168、27+666~32+490),长8.107km,位于嵩县酒店村,此段按照生态绿化修复的要求进行河道综合整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此段河道进行河床整治疏浚,长1.351km。新建堤防6.785km,堤顶宽4m;岸坡采用格宾防护,总长6.785km;并对河道两岸滩地及岸坡进行生态修复,总长16.214km。
八里滩至伊河三桥段(桩号34+562~44+517),长9.955km,位于嵩县伊河三桥上游,原计划此段按照生态绿化修复的要求进行河道综合整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规划八里滩至伊河三桥段(桩号34+562~44+517)部分河道位于嵩县伊河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三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为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一级保护区,取消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段河床整治疏浚、岸坡整治、修筑加固堤防、两岸滩地及岸坡生态修复、堤顶路等工程的建设。
因此,环评设计八里滩至渠首坝段(桩号34+562~42+393),长7.831km,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此段河道进行河床整治疏浚,长1km。两岸按要求进行岸坡整治及修筑加固堤防,堤顶宽6m,岸坡采用格宾防护,总长12.915km。并对河道两岸滩地及岸坡进行生态修复,总长15.662km。
根据设计资料,原计划新建6座生态溢流堰,考虑到溢流堰的建设阻隔鱼类洄游通道,取消6座生态溢流堰的建设,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主要为嵩县伊河栾川界至县城伊河渠首坝42.393km生态修复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工程、堤防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堤顶路工程、河道生态环境恢复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嵩县水利局
(2)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33881380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联系人:魏工
(3)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379-62271520
邮箱:lysyqhb@163.com
四、环境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在核实工程资料,确定项目污染源基础上,结合建设地区域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评价项目建设可行性;结合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公众意见和环境影响分析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
2、工作内容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污染源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水源地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等内容,目的是通过了解工程排污和环境现状,预测本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选址是否认可;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过程以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来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发表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反应公众意见和建议。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嵩县水利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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