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嵩县水利局)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嵩县伊河栾川界至三桥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我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对此进行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链接附件,下载相关附件。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查阅纸制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338813801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1号
环评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18623757825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与九都路交叉口东南角中成九都城10幢1单元13层1-1307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重点为本项目的评价范围,其次为评价范围之外的公众,主要包括:嵩县相关组织及普通公众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链接附件,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上。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四、公示时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限(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5月24日。
嵩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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