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兹将《栾川县弘安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栾川县焦树凹排土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第一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栾川县弘安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栾川县焦树凹排土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陶湾镇焦树凹村上庄组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56473.64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排土场占地面积约2588.32亩,排土场为山沟型排土场,设计等级为一级,排土量为9914.3万立方米。分两期完成:一期占地面积1961.74亩,二期占地面积626.58亩。排土场至各矿区道路修整,现有公路改道——隧道工程。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栾川县弘安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鸾州大道雅苑美爵八楼西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36199776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河南松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建业壹号城邦10号楼1-1806
联系人:许工
电话:15517950294 邮箱:hnsqhbkj123@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2023年12月12日起进行全网公开。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栾川县弘安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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